有感于一位水平糟糕的企业法务,可以对我们律师带来多少的“伤害”!
发布时间:
2019-03-2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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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最近有朋友让我们帮忙推荐“公司法务”,年薪30万,但高薪也找不到合适人选!真正有实力的律师,定然不会去,能自由自在地挣百来万,谁去挣那30万?实力一般的,想去但企业看不上,他们觉得连10万也不值!这种尴尬正如律师找助理一样。难怪现在的企业法务水平整体偏弱。当然,大公司哪些年薪50万、100万的法务总监除外!
也有感于近期遇到的都是这样的奇葩法务,忍不住跳出来骂将几句!真佩服一个大企业的法务,竟然就这水平!也借此提醒想做法务或正在做法务的同志!
我不说他为了企业的单方利益,而把一份销售协议做得有多“霸王”,这无可厚非。但你不能如此语病百出、错误不断吧?竟然就此交给你的对方客户了,而客户自然就交给我这法律顾问了,就此害苦我们律师也。
一份是某知名广告商代理某豪华车品牌的电视广告,那法务真绝,一份代理协议竟然能写成36页,居然还是小五号字,这就罢了,我死命改就是;谁知改了一页,我就开始骂娘了,每一段都有一堆语病,根本读不通,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不得不一次次与客户确认,最后客户也苦笑了,说他们也不明白对方什么意思!于是痛苦地连续修改到凌晨,终于把狗屁不通的合同勉强通顺了!
昨晚又来一份医药销售合同,让我痛苦地修改了一整天!这份合同不长,仅10页,但问题比前面36页的那份更绝,可谓“天书”!致命错误如,明明是乙方应向甲方交“市场保证金”20万元!结果该法务有本事写成“乙方向甲方收20万元的市场保证金”,如果该合同签订,估计要被炒鱿鱼了,甲方竟然反过来应该“倒贴”我客户20万!还有一堆的缺少主语,表意不明等语病;或者就是同一个名词,非得在合同上下文出现了5种不同的名字或称谓,我不得不来回前后倒腾!而且一上来就先罗列“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连具体代理的药品、区域、权限、期限、保证金等都没约定清楚,就直接出现涉及整个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让人不断往后查找翻阅,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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