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刑辩精鹰
成功案例
视频展示
抖音普法
企业刑事风控
法律法规
雄鹰普法
办案心得
联系我们
刑事咨询热线
方超波:18648901111
方超波:13978720063
黄权威:13597078468
劳善超:18778996605
李春华:13317617800
梁宝伟:13597107768
韦胜文:13768621800
陈泳达:18978886840
蒋宗翔:18077169337
陈鹏冲:18174766606
龙宇:17807772955
雷云:18577889846
李彦燕:18778989944
李国雄:15878266985
刑事团队由前资深检察官、法官及优秀律师组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贪污受贿罪
毒品犯罪
交通肇事
涉黑犯罪
非法拘禁
敲诈勒索
诈骗罪
盗窃罪
抢劫罪
死刑罪
强奸罪
传销罪
非法集资
故意伤害
虚开发票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