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领导
方超波律师:
2009年5月开始执业,现为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南宁江南区扶绥商会副会长。
该律师为人刚直,社会阅历丰富,勤奋敬业,对工作精益求精,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努力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热心参加公益事业,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中国公益律师培训”第五期学员,北京大学首届公司单位犯罪案件刑事辩护研修班学员,北京大学校友。擅长领域: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预防与辩护,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刑事控告、申诉,所办成功案例中,有从指控死刑后经辩护到检方撤回起诉的重特大疑难案件、有经辩护检察院机关不捕、不诉,也有案件审理阶段由重罪改变轻罪、有罪改判无罪的案件,还办理了多起国家赔偿案件。刑辩理念:保障有罪之人获得公正审判,保障无罪之人免受刑事追究。
联系方式:18648901111、13978720063(微信)
方超波律师执业证:1450120091074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