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方超波律师收获两个无罪案例,均获得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熊先生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 方超波律师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的熊先生担任辩护人,该案属于疑难复杂且涉案毒品为超过5公斤的重大涉毒案件,该案此前有三个所谓“同案犯”指认熊先生指使他们实施贩卖、运输毒品犯罪行为,该三个同案犯分别于2009年和2012年被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决有罪,二个被判死缓,一个无期,有三份生效


方超波‖毒品案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一起跨省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当事人无罪释放 按:这是一起跨省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涉案毒品超过5公斤,且已经有三人因此被判刑,其中二人被判处死缓,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当事人被指控的地位更是高于前三者,一旦被认定有罪后果不堪设想。经过对证据体系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比对,终找到无罪辩护的有力突破点,经过坚决而顽强的无罪辩护,最终为当事人赢来了正义的署光


1、我所黄权威律师担任辩护人的黄某妨害公务罪一案,近日由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辩护人关于黄某具有多个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一审法院最终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2、今年初,黄某因涉嫌受贿、贪污罪,被南宁市某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我所黄权威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向办案机关申请,办案机关决定对黄某取保候审。目前该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3、农某因涉嫌走私


律师坚持:上诉不加刑,判多的得改回来 让无罪之人免于刑事追究,有罪之人获得公正审判,这是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价值所在。上诉不加刑,即是其中重要的原则之一。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坚持“上诉不加刑”原则,勇敢指出错误审判的程序违法之处,为两名因琐事伤害他人而入狱的高校学生,赢得了迟来的正义。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活动。能否充分利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为当事人争取自由,考验着辩护律师的基本功和办理能力。检察官出身的黄权威律师结合自己当前办理的一起案例,梳理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办案技巧,分享其办案体会。


2020年6月5日下午,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邀请湖南省著名律师罗秋林、龙斌,莅临我所开展第二期刑辩沙龙交流活动。此次沙龙的主题是: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如何简便、快捷地收集网页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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