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7日下午,被害人叶斌等人前往被告人倪中苗开的串串香喝酒。在喝酒中叶斌与倪中苗、刘泽军等人发生纠纷后被刘泽军之兄刘启泽劝开。叶斌离开后,扬言要对倪中苗和刘泽军实施报复,并多次电话威胁倪中苗和刘泽军,称要将其砍死。被告人刘泽军、倪中苗因害怕遂前往崇州市三江镇听江工业园刘启泽经营的肯特龙家具厂躲避,并电话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后巡视约半个小时离开。刘泽军、倪中苗等人又电话请求当地人宋尚久等人


辩护律师通过促成被告人积极给予受害人满意数额的赔偿,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使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


本案律师依法代理刑事被告人申诉,通过长达两年多的艰苦努力,使被告人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在某种程度上,刑事诉讼的历史,就是辩护权不断扩大的历史。辩护权行使状况得视作一国刑事诉讼文明程度的重要指针,已成为一种国际共识。然而,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权行使状况不容乐观,其重要体现便是辩...


诉讼律师的真实状态是,有时案子莫名扎堆而来,忙得焦头烂额,熬夜奋战;有时却是案子寥寥,闲得内心惶惶!每年的3月似乎是我的黑色时期——去年3月在家赋闲,辞去旧律所,新所无着落;今年3月,除了朋友的免费咨询和顾问单位的杂事,仅创收可怜的5000元,支付助理工资都不够,不得不闲着看书,内心焦虑不堪;而4月清明假期后,一周时间竟然就隔几天一个案子,莫名其妙就来了,8天创收8万,这就是律师须面对的偶发性。且


刑事办案体会: 一、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家属的关系。首先,充分理解、同情当事人的家属。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耐心,做好安抚工作;在律师开展任何有效的工作的前后,要主动想到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其次,坚持原则、正确引导当事人及其家属。律师只能采取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还要说服委托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于家属提出的非分要求,要立场鲜明的拒绝,就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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